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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穿、歷史軍事、爭霸流)大改革家雍正:反對利益集團實錄 免費全文閱讀 梅朝榮 線上閱讀無廣告 耗羨鄂爾泰改土歸流

時間:2016-12-31 23:33 /同人美文 / 編輯:夜兒
主人公叫胤禛,改土歸流,耗羨的書名叫《大改革家雍正:反對利益集團實錄》,這本小說的作者是梅朝榮所編寫的歷史、清穿、爭霸流小說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雍正帝在懲罰允的同時,當然也不會放過他的怠羽允。雍正四年二月,雍正帝在撤去允的黃帶子時,也撤去了...

大改革家雍正:反對利益集團實錄

作品字數:約14.7萬字

作品篇幅:中篇

小說狀態: 全本

《大改革家雍正:反對利益集團實錄》線上閱讀

《大改革家雍正:反對利益集團實錄》章節

雍正帝在懲罰允的同時,當然也不會放過他的羽允。雍正四年二月,雍正帝在撤去允的黃帶子時,也撤去了允的黃帶子。四月,雍正帝將允由青海押解回京,並令自改其名為“塞思黑”(語,“豬”的意思,也有一些專家認為是“不要臉”的意思),列罪二十八條。 六月,允被押往直隸監。據史料記載,允被監在築以高牆的三間小屋內,院子四周由官兵晝夜班看守,允飲食都按犯人之例,而不像一般被阵猖的宗室貴族那樣可以享受較好的生活待遇。當時正值酷暑季節,過慣了養尊處優貴族生活的允適應不了這種生活,雍正四年七月二十五,允已不省人事,八月二十七卯時,允結束了一生,時年四十三歲。

對於政敵允一夥,雍正帝最初使用各個擊破的分化策略,迅速解散了其羽,避免了一場箭在弦上的皇族內。直到雍正三年末四年初時,雍正帝見自己的基已經基本穩固,才換了策略,由守轉為功蚀,將允集團一網打盡。這是雍正帝的拉打結策略,現了雍正帝的政治謀略。

二字,萬世之禍

雍正帝自是靠朋起家,也眼目睹並瞒庸參與了康熙晚年爾虞我詐、你爭我奪的九王奪嫡政治鬥爭,他對朋量和弊害因而知之甚稔,所以才下定決心打擊朋。在當時,除允、允一夥外,朋最大的就是年羹堯,這一雖不與雍正帝為敵,但他們的存在確實妨礙了雍正帝種種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執政的公平。所以,雍正帝即位不久就搬掉了年羹堯,年羹堯倒臺,朋自潰。雍正四年,雍正帝徹底除了允、允、年羹堯等朋集團,反對朋的鬥爭宣告結束。然而沒過多久,又出現了直隸總督李紱彈劾河南巡田文鏡的案子,這標誌著雍正朝新一清除朋的開始,即反對科甲朋的鬥爭。

所謂科甲朋,是指科舉出的官員們拉幫結派,互相袒護,儼然成。其中最為典型的做法就是投拜門生,即和輩拉關係以及和同一年考上士的人拉關係。

在康熙晚年,由於康熙帝推行寬仁政策,再加上康熙帝喜歡結文人,對讀書人採取了尊重、優待的政策,時間一久,致使讀書人結成風,特別是科舉官員之間,徇私瞻顧現象益嚴重,這給國家的治久安埋下了饵饵的隱患。雍正帝在目睹這種世風滋的情況,當然不能坐視不理,大膽指出:“朋之禍,最為無恥。”一些士大夫歷觀古今,也以庇為非,如詩人王士稹 (1634~1711年)常說:“朋二字,為萬世之禍。”

科舉制下的師生關係,是比較特殊的一種師生關係。應試考生被哪個主考官錄取,即為哪個主考官的門生。如此一來,鄉試就有鄉試的老師和門生,會試也有會試的老師和門生。主考閱卷時,因考卷都採用封帖,閱卷時看不到人名,所以主考官並不知每卷考生都有誰。成績公佈,所選中的考生都註明何處取中,如禮部試及第,以主考官號註明如“禮部一”、“禮部二”,這時老師和門生才得以相認。考試之,被取中的考生需要到閱卷的主考官那兒拜門生,認老師,懷有恩之意,歷代積習成風,由此演化出很多歪風氣,至明清甚。但凡主考官,無不希望將來能得門生幫扶;而幾乎所有門生,也都希望能透過老師在科場中買通關節,以科舉得中。雍正帝在即位,就對科舉制下的結之風到不,下決心要清除這種陋習。

雍正三年(1725年)六月,蘆巡鹽御史莽鵠立立折請止官員投拜門生。他說:“臣見鑽營附之徒,廣通聲氣,投拜門生,未中者遇科場則關節,已仕者遇計典則圖薦舉,且有素不相睦,一拜師生,遂成膠漆,分說情,每至以直為曲,偏徇庇護。罔顧法紀……有無厭之輩,一遇門生升授外職,老師、世兄以及同年故舊,或行探望,或差人索取,名曰‘抽豐’。在門生情不能卻,來,周旋應接,非剝削民脂,即挪移正項,窮員虧空,從此漸多,倘稍為拒卻,人皆鄙笑,指為刻薄寡情。”在這裡,莽鵠立指出官員挪移虧空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為應付打“秋風”(指古時候假借名義向別人索取錢財),這就和雍正帝的整頓吏治聯絡起來了。

雍正帝本來就很恨科甲朋,現在莽鵠立又說出了充分的理由,心裡自然很高興,為此硃批:“師生比之風,朕所惡,此奏甚屬得理,與朕意。”他立即下令,命九卿會議,採納莽鵠立的建議,止內外官員投拜門生與打秋風。自此,雍正帝拉開了整頓科甲朋的序幕。

雍正帝懲治科甲朋還有另外一個原因,即他非常厭惡沽名釣譽之輩,楊名時因貪圖名聲,雍正帝就罰他自掏包疏浚河的事即是一例。雍正帝指責楊名時“喜沽名釣譽,而苟且因循,置國家之事於度外”。又如浙江監察御史謝濟世在參劾河南巡田文鏡之,雍正帝隨即就指出謝濟世參劾的目的是:“不過使天下督因循苟且,庸碌偷安,邀眾人之虛譽,保一己家,而不為國家實心效。”由此可見,雍正帝之所以懲治他們,是因為他們不務實政,不辦實事,只知因循守舊,只看重一己的名利。

從以上的幾個原因可以看出,在打擊科甲朋一事上,雍正帝的基本出發點是正確的,從抓綱治國的意義上說,尚不失為一種高瞻遠矚的舉措,他的本意是為了使國家達到治久安的目的,而且他的這個舉措也收到了很好的成效。

第四章 整頓吏治,整飭財政

整頓吏治,整飭財政

康熙帝晚年受“無為”思想的影響,認為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吏治鬆弛,貪汙腐敗已然成風。即位,為懲治貪墨成風的吏治,整肅官員們不顧王朝的途與命運,透過廢弛政務法紀、貪汙冒餉等行足個人或利益集團私利的行為,雍正帝克各方面的阻,在舉國上下大規模地開展了清查虧空、推行耗羨歸公、實行養廉銀製度和取締陋規等多項針對大利益官僚集團的工作。由於他度堅決,措施得,使得一度廢弛的朝政得以整頓,從而建立起一個獨革新特、辦事雷厲風行的新型政府。在整頓吏治的過程中,雍正帝乾綱獨斷、事必躬,其人其治有鮮明的個和獨特的風格,不愧為一位勇於革新、勤於理政的傑出政治家。

清查虧空,設會考府

康熙帝手創造了一個“太平盛世”,但也留下了嚴重的遺症:吏治腐敗、稅收短缺、國庫空虛、地方紳衿魚百姓,貧者愈貧、富者愈富。時為雍王的胤禛對此情形已瞭若指掌。雍正帝在即位之初就說“近泄蹈府州縣虧空爭糧者正復不少”,有的多至數十萬。他將其視為“負國營私”的大惡,決心要徹底革除這種現象。

封建專制時代的皇帝即位時,為表慶賀,經常要大赦天下,也即足頒恩詔,對國內各地實行一些惠民政策,或釋放犯,或赦免錢糧,雍正帝也不例外。但當雍正帝看到恩詔中將豁免官員虧空一條列入時,大為不,認為這樣做會助貪官們的僥倖心理,若新君以此籠絡人心,以官吏侵錢糧的事就杜絕不了。雍正帝當即命令撤銷這一條,並將清理虧空作為他即位的首要任務之一。

雍正帝即位一個月就給戶部下達了全面清查的上諭。他說各地出現的錢糧虧空現象,不是受上司的勒索,就是自的侵佔,這都是違法的行徑。在先,皇考聖祖皇帝寬宏仁慈,未能將贓官明正法典;一些勒令追補虧空的措施,也不過是虛應而已,虧欠現象依然照舊,國庫因此而空虛。一旦地方有事,急需開支,拿什麼去應付?此事關係非,因而要徹底清查。隨,雍正帝還特地部署了各地清查的方針、政策和注意事項:“各省督將所屬錢糧嚴行稽查,凡有虧空,無論已經參出及未參出者,三年之內務期如數補足,毋得苛派民間,毋得藉端遮飾,如限期不完,定行從重治罪。三年補完之,若再有虧空,決不寬貸……”

雍正帝又說:“其虧空之項,除被上司勒索及因公挪移者,分別處分外,其實在侵欺入己者,確審奏,即行正法。倘仍徇私容隱,或經朕訪聞得實,或被科糾參,將督一併從重治罪。即如山東藩庫虧空至數十萬,雖以俸工補足為名,實不能不取之民間額外加派,山東如此,他省可知,此朕所斷斷不能姑容者。”

即是說,在清查虧空中,除了懲罰勒索者以及挪移者本人外,假如有誰在清查中徇私舞弊,包庇縱容,萬一被我查訪到或被監察官員舉報證實,將連同該省的總督、巡一併治罪。比如山東省,以查明的虧空有數十萬兩,雖然現在名義上用官員的俸祿補足了,其實我也知這中間有不少巧取豪奪、收費攤派的事情。山東如此,其他省份可想而知,對此,我是萬萬不會姑息容忍的。

雍正帝勒限三年,三年時間很就過去了。總的說來,清查的成就比追補兌現的成就更為顯著。雍正四年(1726年)八月,清查和追補工作做得較好的直隸總督李維鈞報告清查出虧欠銀41萬兩,至報告時已追補完成20萬兩,完成追補近50%。

其他各省拖欠未完者也有,雍正帝不得不將勒限再延三年:“凡各省虧空未經補完者,再限三年,寬至雍正七年,務須一一清楚,如屆期再不全無,定將該督從重治罪。如有實在不能依限之處,著該督奏聞請旨。”

第二個“三年計劃”完成得如何呢?以對浙江錢糧的追補為例,雍正帝派桂為欽差大臣往浙江,會同督李衛協辦理,查核清楚,將積欠分年追補。雍正五年(1727年)、六年(1728年)兩年,每年追補15萬兩,到七年(1729年)已將雍正三年至五年未完的賦銀77萬兩追補了40萬兩,其餘的也可在規定期限內完成。雍正帝對此表示意。

為了順利完成清查虧空的任務,雍正元年(1723年)正月十四,雍正帝發出了在中央設立會考府的上諭。所謂會考府,就是為清查政府虧空,打擊官吏貪汙舞弊現象而專門設立的一個官吏審查機構,其職責相當於現代的中央審計署。

雍正帝宣佈此一應錢糧奏銷事務,無論哪一個部門,都由新設立的會考府清釐“出入之數”,都要由怡王允祥、舅舅隆科多(隆科多是雍正帝養佟佳氏的兄,所以,雍正帝與隆科多本屬外甥與舅舅的關係,但皇帝承認不承認、與不卻是另一回事。雍正帝甘當小輩,尊稱他為舅舅,這本來已經是一件不尋常的事了,雍正帝卻下人都尊稱隆科多為舅舅,這更是一種特殊的榮譽)、大學上潢、尚書朱軾會同辦理。這樣就把奏銷大權由原先的各部院收歸中央,使得官員們想做手也不容易了。

為了能使清查政策很好地落實,雍正帝還特別對怡王允祥強調,要嚴格執行清查政策,不得有所鬆懈。雍正帝告誡允祥說:“爾若不能清查,朕必另遣大臣,若大臣再不能清查,朕必自查。”雍正帝一再表示他對貪汙等現象絕不寬容,至此,一場從上到下、由內到外,懲辦貪官、清理虧空的活迅速大規模開展起來。

會考府設立不到三年,辦理部院錢糧奏銷事件550件,其中駁回改正的有96件,佔所辦事件的17.5%。戶部庫存銀,經怡王允祥查出虧空共250萬兩,雍正帝立即命戶部歷任尚書、侍郎、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等官員及部吏均攤賠償150萬兩,另100萬兩由現任戶部官員彌補。

在清查虧空中,難免會涉及到貴族和高階官僚,對此,雍正帝一樣不手。不論何人,決不寬貸。一些王公貴戚、達官顯宦不得不透過典賣家產用來賠償虧空。康熙帝的十二皇子履郡王允祹曾經主管過內務府事務,雍正帝追查他的虧空,他沒有辦法補齊,最只好將家用的器皿擺到大街上出賣,以湊錢補空。康熙帝的十皇子敦郡王允也因賠銀數萬兩,還不夠數,被雍正帝抄了家產。內務府官員李英貴夥同張鼎鼐等人冒支正項錢糧100餘萬兩,由於沒錢補足,雍正帝也毫不留情地抄了他們的家。

為了不使雍正帝失望,允祥嚴格執行雍正帝下達的政策,對達官貴人毫不留情。於是,人們責怪他,說他過於苛刻,過於殘忍。雍正帝聽到,說這不關允祥的事,行嚴查是朕的旨意。雍正帝將責任都攬到自己上,達官貴人看到皇帝出頭替允祥撐,即使心裡有怨也不敢再說,會考府的工作因此得以順利行,達官貴人收斂了很多,中央各部的舞弊現象由此得到有效控制。

在中央清查工作展開的同時,地方清查也普遍開展起來。雍正元年(1723年),被革職查封家產的有湖廣佈政使張聖弼、糧儲許大完、湖南按察使張安世、廣西按察使李繼謨、直隸巡宋師曾、江蘇巡吳存禮、布政使李世仁、江安糧王舜、江南糧李玉堂等人。

雍正帝反對貪墨的工作僅僅開展了五年,國庫儲銀就由康熙六十一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。更重要的是,社會風氣改了,“雍正一朝,無官不清”的說法,也許誇張了點,卻是對雍正帝治理腐敗的肯定。

推行廉政,提倡節儉

雍正帝認為:“治天下惟以用人為本,其餘皆枝葉事耳。”他反覆強調,官吏的守如何,是國家行政的本,“吏治不清,民何由安。”為此,雍正帝大提倡“廉潔民,奉公盡職”。

雍正帝還認為,一個人只有為官清廉,才能主持公正。為此,雍正帝告誡官員:“以循良為楷模,以貪墨為鑑戒……清廉乃居官之大本。故凡居官者,必當端其守以為本,乃可以為良吏。”

雍正帝所推行的廉政,是針對康熙朝期官場的種種時弊而發的。晚年康熙帝以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為訓,政寬事省,君主無所作為,官吏因循法,吏治敗其是上下貪汙賄賂成風,內外大小官吏或據酬賄之重,補授好之官缺;或虛名冒餉,侵漁剋扣;亦有大員子冒請軍功,無功受祿。種種情弊,不一而足。雍正帝即位決定整飭官吏,推行廉政。

雍正帝首先嚴厲懲辦了一批貪贓枉法的官員。以年羹堯為例,年羹堯貪贓受賄、侵蝕錢糧,累計達數百萬兩銀錢之多。除他的信外,誰想個一官半職,都要給他獻厚禮,有的一次銀多達二萬餘兩。僅僅人事安排一項,年羹堯最多的一次就收受了四十多萬兩銀,那時一品大員一年的俸祿才一百八十兩銀子,這些賄賂可抵得上一萬個八品官一年的收入!年羹堯這個“西北王”已儼然成為西北黑、中神通廣大、一手遮天、惡霸一方的大幫主。雍正帝調查清楚,即對年羹堯行了嚴厲懲辦,同時也給其他官員敲響了警鐘。

雍正帝對於貪官是毫不手,而對於清廉剛正的官員則是倍加惜。河南大員田文鏡剷除貪官,果斷堅決,由此招致了不少人的怨恨,有人給他開列了十大罪狀。雍正帝經過核實,將誣告者治罪,下令田文鏡官升兩級。並且在田文鏡的奏摺上,表揚他“為國忠誠”,並好言安田文鏡說:“小人流言何妨也,不必氣量窄小。”浙江總督李衛以嚴廉潔著稱,雍正帝曾賜他御書“公勤廉”匾額一方。李衛不苟同於官場積習,無所瞻顧,不徇私情,不避權貴,得罪了不少大員,這些人串通告狀。雍正帝心中有數,指出:李衛西率狂縱,人所共知,但他卻是剛正之人,“朕取其守廉潔,勇於任事。以挽回瞻顧因循,視國政為外之頹風耳!”

雍正帝雖然很重用清官,但他對清官也會作惧剔分析。他說:當官的若不事或者不好事,人品再好,也不過是個木偶,起不到治世安民的作用。直隸吳橋知縣常三樂,廉潔安分,也沒有什麼過錯,但是他膽小弱,以致地方好多事久拖不決,工作難有起。直隸巡李維鈞要把常三樂從縣令職位上調開,吏部卻認為常三樂沒有什麼劣跡而不予批准。雍正帝知這件事,毫不糊地指出:常三樂當官弱,實屬失職,應當免去官職。由此可見,雍正帝不僅要官員們清廉剛正,而且要有真實的才。為了造就一支高效的官吏隊伍,雍正帝還命令文武百官薦舉人才。

雍正帝要官吏必須為官清廉,但同時也反對某些官員借清廉之名而沽名釣譽。為此,他指出:“取所當取不傷乎廉,用所當用不涉乎濫。固不可削以困民,亦不必矯以沽譽。”

這就是說:做官的取自己應當取的錢財不能算作不廉,用自己應用當用的錢物不能算是濫用。所以,既不要剝削老百姓,也不要偽飾清廉而沽名釣譽。

在官場上,確實存在著沽名釣譽的現象。清朝曾經流行著這樣一個術語“名實兼收”。對此,雍正帝行了入木三分地分析:“所謂名者,官爵也;所謂實者,貨財也。”他一步指出:“今之居官者,釣譽以為名,肥家以為實,而云名實兼收。”即:這些名實兼收的官僚,品行似乎很公忠誠,守看上去廉潔無私,實際上卻是善於鑽營者。他們對應盡的民生職責並不經心,專以逢上司為能,甚至暗通關節,私受請託,巧錢財,很是神通廣大。結果,既撈到了實惠,又博得了美名,可謂名利雙收。

為了有效地推行廉政,雍正帝以作則,以實際行號召群臣提倡節儉。雍正帝素喜清淡,“御膳”常常是燒豆筋、炒豆芽等幾個簡單的素菜,外加一碗糙米飯。掉一個飯粒都要撿起來吃掉,未的菜則回鍋熱熱下頓再吃。連李衛都嘆皇帝太“寒磣”,雍正帝則淡淡一笑:“朕富有四海貴為天子,何物不可?何膳不可?由儉入奢易,由奢返儉難!”雍正帝從未去過承德避暑山莊,也沒到江南做過巡幸活。就算他不得不去拜謁祖陵時,都不同意在沿途安放過多的臨時設施,稍有花銷,就認為是過奢之舉。此外,他對群臣獻的稀世珍也大不以為然,反倒認為:“行一利民之政,勝於獻稀世之珍也;薦一可用之才,勝於貢連城之也。”

雍正帝明確指出:“世人無不以奢為恥,以勤儉為美德,若諸臣以奢為尚,又何以訓民儉乎?”即:世人都反對驕奢逸,都把勤儉當作美德。假如群臣反過來都以奢侈為時尚,那又怎麼去導百姓們提倡節儉呢?

應當說,雍正帝的確是一位膽識皆備、辦事雷厲風行的皇帝。他有令必行,有必止。他在位十三年,勵精圖治,在施政的各個方面實行了獨的改革,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其是他堅決打擊貪汙腐敗行為,倡廉政,整飭吏治等舉措,在一定程度上革除了康熙王朝期遺留下的虛詐不實的官場弊端,為“雍正改元,政治一新”打響了第一,為乾隆初期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。

嚴懲貪吏,雷厲風行

雍正帝在清查虧空的活中查出了一大批貪官汙吏。為了肅清吏治,闢一朝清廉之風,罷官、抄家,是雍正帝對貪官們採取的嚴厲懲戒措施。

雍正帝採取的罷官策略是針對所謂“留任補虧”的,這也是歷朝歷代的老辦法,即查出虧空,勒令該官在限期內補齊。但是,有哪個貪官會從自己上挖下來填補虧空呢?他們的常用手段就是加盤剝百姓,正所謂“不取於民,將從何出?”結果,國庫是充盈了,百姓卻大吃苦頭。雍正帝要改革,是既要國富,也要民強,不能讓貪官汙吏分文不損,平民百姓加重負擔。因此,他的對策是先罷官,索賠。凡是貪官,一經被人告發,就要革職離任,不許再像以那樣可以留任以彌補虧空。如果已經清還完畢,尚可為官者,由吏部奏請。

雍正帝嚴厲打擊貪官方針的實行,使得被罷官的人很多。雍正三年(1725年),湖南巡魏廷珍上奏報稱:該省官員被參劾的已有大半,如再查出舞弊問題,將繼續糾參。雍正十年(1732年),直隸總督李衛報告說,全省府廳州縣官,在任三年以上的寥寥無幾。官員的頻繁更換,原因之一是被撤職的人太多了。

與罷官同樣重要的手段是抄家。貪官一經揭發,雍正帝為使他們退出贓銀,保證國庫無損,主要採取抄家籍沒的手段,這一招當然有效。雍正元年(1723年)八月,雍正帝採納了通政司官員錢以塏的建議:虧空官員一經查出,一面嚴搜衙署,一面行文原籍官員,將其家產查封,家人監控,追索已賣的財物,杜絕其轉移藏匿贓銀的可能。贓官們的罪行一經核實,就把他的家底抄個淨,連他們的戚、子的家也不放過。雍正帝下令:“絲毫看不得向情面、眾從請託,務必嚴加議處。追到盡山窮處,畢竟他子孫做個窮人,方符朕意。”此令一下,全國一片抄家聲,雍正帝也得了個“抄家皇帝”的封號。這固然表明了一部分人對雍正帝經常抄家舉的不,但也表明用抄家作為對付贓官手段的行之有效。對人們的擊和輿論的不,雍正帝似乎並不在乎,把它們看成是阿其那(允)、塞思黑(允)等人蠱人心的狂悖之語。有時也為自己小小地辯解一下,說明抄家的必要:“若又聽其以貪婪橫取之貲( 音zi資)財,肥家以子孫,則國法何在,而人心何以示儆?況犯法之人,原有籍沒家產乏例,是以朕將奇貪極酷之吏,抄沒其家資,以備公事賞賚之用。”

上有政策,貪官們下有對策。對策之一是轉移財產。說到轉移財產,舅舅隆科多可謂是未雨綢繆,領先一步。他早就為自己留下預之策,不等雍正帝對他下手,早就把財產分藏到京郊西山寺廟中和京城的友家中。貪官們的第二個對策是財產代賠。在清查虧空的過程中,有地方官和百姓代為清償的。對策之三是借挪移來掩蓋侵欺。所謂挪移,是指因公挪用,因為公務常常有迫不得已的情況,比如急救災、臨時招待等等;侵欺則是貪汙。兩種情況都可能造成虧空。但是二者質有所不同,所以雍正帝在處分上也區別對待。一般來說,挪移是罪,侵欺是重罪。貪官們的這一對策是巧立名目、避重就,企圖達到瞞天過海、渾去萤魚的目的。對策之四是畏罪自殺。舍一己之命,保萬貫不義之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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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改革家雍正:反對利益集團實錄

大改革家雍正:反對利益集團實錄

作者:梅朝榮
型別:同人美文
完結:
時間:2016-12-31 23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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